第0112章 莲种!入煞-《血祭百万丧尸,我在末世当魔修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  此刻再把神魂沉浸在丹田气海,就会发现,法力空间之中,平静生长着的祖莲,最外围三十六枚血莲子一下子少了三枚。

      饱满的莲蓬内,露出空洞洞的洞眼,看上去有些不太协调。

      不过,郑毅并不担心,只见那清空血莲子的莲蓬中,三个空洞里面,血气正在慢慢凝聚。

      祖莲血莲是用十万丧尸血肉孕育出来的宝物,其中蕴含的精血力量堪称海量,根本不缺这一点半点。

      用不了多久,三枚血莲子就能够重新生长出来。

      即便是三十六枚血莲子全部被取出,想要重新诞生出来,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。

      ……

      三个筑基期修士分别取走一枚血莲子,吞入腹中,效果是立竿见影的。

      原本慢慢退缩的血气开始平复,皮肤都像是变得更加光泽。

      血气充盈在四肢百骸间,不断的涌动游走,很快,气血程度又以一定速度缓慢的提升了。

      三人原本继续跌落的气息和境界,也暂时稳住了局面。

      毕竟,活人的身体与血气密切相关,即便是修仙者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  只要血气足够庞大,身体不遭受太大的创伤,一切都是可持续发展的。

      接下来,郑毅所要做的,就是寻找一处阴煞之地,将这三位散修筑基彻底转化为活尸。

      不过,离开之前,郑毅想要确认一下,那义清子暂时会不会出现?

      留下三位筑基散修,除了要收服三人背后的势力和情报网络外,还有就是想要引出黑崖山背后的义清子。

      不过询问三个鬼娃,郑毅发现,最近并没有关于义清子的消息。

      此人来无影去无踪,神龙见首不见尾,极为神秘。

      即便是黄鹄道人三人是他的手下,不得传讯,也不会见面,更不可能知道其准确的位置。

      郑毅事后派遣綦林,动用一切手段,想要打探这义清子存在的证据和线索,都无功而返,毫无收获。

      这个人就像是从石头里蹦出来,突然出现,又突然消失,除了黄鹄道人等寥寥数人,其他人连他的面都没有见过。

      郑毅也是投鼠忌器,他虽然看上了黑崖山那片区域,但是没有得到义清子的消息,他也不敢取而代之。

      不过郑毅也是稳坐钓鱼台,并不担心事情发展超出自己掌握。

      毕竟作为黑崖山散修联盟的三大巨头,灵幻教主,阴玉娘娘以及黄鹄道人三人都在他手里,主动权就在他手里。

      只需要解决掉义清子这个麻烦,依靠三大筑基散修,黑崖山城轻而易举就在他手心里了。

      即便现在,他手下的人,已经开始向黑崖山城内各处关键的位置,开始渗透。

      等过去几年,即便义清子还没有出现,人间蒸发,郑毅也不在乎了。

      不过,说真的,郑毅也对那所谓的秘仙洞府感兴趣。

      毕竟能让那么多人追寻,又关系着摄魂宗开派祖师爷摄魂老祖的来历,其中一定有大秘密。

      可惜,这义清子就像是突然消失在空气之中,没有半点行踪线索露出来,即便和这三位筑基散修也是单向联系。

      现在,唯一的联系,就是阴玉娘娘记忆中,他们三人与义清子约定,相约在一年后,炎阴城天香楼见面。

      一时间,郑毅也没有更多的心力去探查义清子的消息,完全是大海里捞针,只能守株待兔,先行炼化活尸。

      如果三大筑基真的跌境,那他才是欲哭无泪。

      ……

      阴煞之地,在大邑仙域各个宗门之中,都属于战略级资源。

      特别是魔道宗门,很多秘法修炼,都需要辅助阴煞之气。

      这是一种你可以不需要,但不能没有的战略物资。

      不然容易被人卡喉咙,还需要高价购买。

      阴煞之地属于可再生资源,并不算太过罕见,摄魂宗作为筑基期宗门,其实也有一处中等的阴煞地。

      可惜,之前的那场动乱,不但宗门高层全灭,势力收缩的严重,很多麾下的资源和地盘,都被其他势力瞅准机会占据了。

      这就是魔道修士的属性,没有什么法规法理,看的就是谁的拳头大,谁强谁就有理。

      其实不只是魔道宗门,正道也差不多,只是多实行潜规则,不会像魔修这样直接把弱肉强食的道理摆在明面上。

      现在,郑毅当家,自然不可能咽下这口气,迟早这些势力要把侵占摄魂宗的资源和地盘给吐出来,还要加上成倍的利息。

      不过他现在还属于幕后黑手阶段,现在不方便抛头露面,这件事情也不急,暂时耽搁。

      想要祭炼活尸,就需要另找地盘。

      租用阴煞之地,是一个最简单的办法,很多宗门的阴煞之地,都向散修开放,交钱就可以,是宗门源源不断,生财之道。

      可惜这种方法,对于郑毅来说不可取,他祭炼活尸这件事情一定要保密,阴玉娘娘和灵幻教主等人更不宜抛头露面。

    


    


    第(3/3)页